2008年6月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有钱借给别人 却不履行债务
陶建伟 葛东方

  “徐法官,我刚刚收到你们的预曝光通知书,恳请你们不要对我进行曝光,我欠洪某的钱马上来还,否则我就没脸见人了。”近日一大早,被执行人朱某打完电话后,就来到台州椒江法院将1.7万元执行款如数交上。据了解,自发出预曝光通知书以来,已有30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。
  椒江法院执行局日前启动了“曝光行动”,经过梳理,共整理出各类执行案238件,准备通过电视、广播等媒体进行曝光,还将到被执行人所在村、居民区张贴有关材料。为尽量减少不良影响,他们预先向被曝光对象送达了预曝光通知书,要求限期履行,否则将予以曝光。一些被执行人迫于压力,开始主动履行。
  但还有一些“老赖”仍存有侥幸心理。椒江法院执行局在进行银行查询时,发现一起老案的被执行人陆某账户上突然多了5000元存款。执行法官找到陆某询问何时还款,陆某却脸色一变,一本正经地称自己无工作、无收入、无财产,还身患糖尿病、肝腹水,需卧床休息。执行法官依法拿出搜查令进行搜查。不查不知道,一查吓一跳,陆某口袋里竟然有四张借条,他有7.5万元钱在借给别人,借款时间都是今年。有钱借给别人,而不肯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!在铁证面前,陆某才老老实实交出执行款。